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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下半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剂)资格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3 来源:成都市锦江区医学会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精神,规范我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医学会定于1117开展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剂)资格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内容

(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二)《麻醉、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三)《处方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培训考核对象

已在区卫局注册但尚未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剂)资格的执业医师和药师;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培训考核形式

(一)医学会组织相关专家老师进行线下统一培训

(二)培训完后现场进行线上闭卷考核

四、培训考核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117日(周五)14:30开始培训14:00签到),培训完后现场进行线上闭卷考核

(二)地点:锦江区医学会教学楼205室(菱窠路90号)。

、相关要求

(一)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培训的,缴费后概不退费。

(二)参培人员带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考核培训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一律作弃考处理。考核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不合格人员(含缺考)可予以一次补考机会,考核合格者将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剂)资格培训合格证。

(三)培训当天会务组将下发培训资料,并提供签字笔。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84470907

附件

参培名单

 


成都市锦江区医学会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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