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高级职称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级职称
-
2023 年锦江区卫生、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现场审核事宜点击量:1432区属各医疗机构:为切实做好我区2023年卫生、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就评审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6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二、报送地点锦江区医学会225室(锦江区菱窠路90号)三、报送材料成都市卫生、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正式文件正在走签发程序,现已将拟发文稿上传至医学会群文件,最终以成都市正式文件为准。按照《关于做好成都市2023年度卫...
2023
09-26
-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点击量:5191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3〕146号).pdf...
2023
06-12
-
关于做好锦江区2023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点击量:3628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据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度卫生、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9日(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二、现场审查地址及咨询电话现场审查地址:锦江区医学会二楼225办公室(成都市锦江区菱窠路90号)咨询电话:028-84470907三、提交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所有材料需提交原件审查...
2023
05-19
-
关于开展 2022 年锦江区卫生、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量:2572区属各医疗机构:为切实做好我区2022年卫生、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就评审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9月30日-10月1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二、报送地点锦江区医学会225室(锦江区菱窠路90号)三、报送材料按照《关于做好成都市2022年度卫生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成都市2022年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通知见群...
2022
09-22
-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点击量:584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第三条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第二章学分的分类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一)Ⅰ类学分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
2015
03-20
-
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点击量:506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特制定本评审条件。第二条临床医学各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第三条按照本评审条件通过评审或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者,表明其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可以被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评审条件的适用对象是在中...
2015
03-20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落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医疗教育和生活保障等政策措施的通知点击量:4849国卫办疾控发〔2014〕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教育厅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民政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国办发〔2012〕4号),确保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医疗、教育和生活保障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现重申以下要求:一、努力消除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社会歧视各地要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让群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治艾滋病,知晓日常生活...2015
01-05
-
四川省二级肾病医院基本标准点击量:6809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不低于60张;血液透析单元20个以上,腹膜透析单元1个。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肾病内科、血液透析室、腹膜透析室、急诊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病案室。(三)职能科室。至少设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信息科、器械科、病案室。三、人员1.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医师0.15名/床,护士0.4名/床,透析机和护士比1/2.5台。2.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组)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
2014
12-26
共8条记录 每页12条 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