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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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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继教学分审核10月17日开始
关于进行2016年度卫生技术人员继续
医学教育学分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核、认定及登记工作,现将本年度的学分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1月18日,(工作日下午14:00 -16:30,节假日除外)。
二、审核项目与内容: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各级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教育活动获得的学分证及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手册。
三、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凡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应获得继续医学教育25学分,其中高级职称1类学分10分,Ⅱ类学分15分;中级职称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初级职称Ⅱ类学分25分。Ⅰ类、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详见QQ群文件。
成都市锦江区医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