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琳)4月25日,全国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今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在河北等20个省(区、市)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此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2019年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和2019年全国基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社区医院建设,以此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会议指出,社区医院建设的重点是解决基层“接得住”的问题。各地要因地制宜,健全临床、医技等科室设置,合理设置住院床位,不断提高门诊常见病、多发病诊治能力,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手术服务。在发展模式方面,中心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发展重点应有所区别。在科室设置方面,应综合考虑健康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置科室,与其他医疗机构错位发展。
会议强调,社区医院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把握好节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试点省份要合理确定试点地区,指导试点地区做好规划,避免一哄而上。同时,要做好试点机构的遴选,试点机构应具备较强的医疗服务能力和一定规模的服务人口。要防治并重,坚持基层机构的功能定位。社区医院应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完成建设任务并达到标准后加挂牌子,第一名称保持不变。与医院主要负责提供医疗服务的职责有着明显区别,社区医院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保持不变,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继续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等任务,做好居民的“健康守门人”。
会议要求,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社区医院建成后,机构经营性质不变,现有财政补偿水平和优惠政策不降低、不缩水。加快完善诊疗、手术、护理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探索取消医保对社区医院的总额控制,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地要统筹推进基层卫生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与“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衔接,与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工作的衔接。
(转载自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