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领域
符合国家、省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产业政策,主要包括城乡发展、智慧城市、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
(一)城乡发展领域。优先支持都市现代农业、教育、旅游、交通和物流信息化、城镇绿化与园林建设、特色工艺品设计制作、文物保护等新技术转化应用。
(二)智慧城市领域。优先支持智慧感知、信息传输、数据存储、智能分析等技术研发;采用新一代移动通信、新型显示、RFID、新型传感器、卫星导航、无线视频监控、智慧城市平台软件等创新成果的集成应用。
(三)人口健康领域。优先支持重大疾病防治、临床医疗、中医(含民族医疗)、生殖健康、人口管理、妇幼保健、康复(含体育)医疗等新技术的转化应用。
(四)生态环境领域。优先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控制、重金属污染治理、城镇垃圾处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控、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新技术转化应用。
(五)公共安全领域。优先支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食品安全检测、重大自然灾害预警、重大生产事故防控、社会综合安全管理等新技术转化应用。
二、资助类别及额度
(一)科技惠民技术研发项目。开展适用新技术研发,能有效促进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创新及转化应用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
(二)科技惠民应用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应用一批综合集成技术,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推广普及,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城乡居民生活的能力。支持经费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注册地在成都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单位为应用单位。
2.在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技术提供方应当长期从事本领域业务或研究工作,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成果积累。
3.联合承担单位构成合理,能够充分发挥产学研用联合的优势,突出用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
4.具有良好的项目实施条件,项目示范区明确,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
5.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调动相关资源开展工作,并具有行之有效的技术成果展示和推广条件。
6.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选择支撑项目或应用示范项目两类其一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科技惠民技术研发项目申报书(技术研发项目填写);
2.科技惠民应用示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用示范项目填写);
3.附件材料(复印件):
(1)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证书、单位重要荣誉等;
(2)经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3)技术先进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入选国家科技成果目录指南情况、专利授权、成果登记、科技奖励、产学研合作协议、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情况、工程中心认定等;
(4)技术成熟性的相关证明材料,含推广使用的合同、转让协议、技术引进合同、用户评价、宣传报道、照片和图片等;
(5)行业主管部门、区(市)县人民政府对项目和技术的相关批文;
(6)落实自筹资金承诺书,所有出资方均应对承诺的资金出具相应的承诺书。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
五、申报时限及渠道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采取网上系统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
六、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成都科技创新服务窗口
受理地址:高新区创业路16号火炬大厦B座一楼
咨询电话:85104750、8510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