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 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病原微生物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42 号)有关要求, 锦江区医学会将于 5 月 26 日下午举办全区病原微生物实验 室生物安全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微生物实验室风险评估;微生物实验室设计和设施;实验室设备;实验室安 全管理责任。
二、培训对象 从事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且尚未参加省市级岗位 培训的人员。(培训名单详见附件)
三、培训及考核方式 医学会将统一组织所有学员进行集中培训和考核。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1 年 5 月 26 日 13:30 开始签到 培训地点:锦江区医学会教学楼 205 教室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提交报名信息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培 训的,缴费后概不退费。
(二)请参培人员带上身份证,培训结束后进行现场考 试,考试时要求参考人员准时参加,独立完成,严格遵守考 场纪律,考试迟到 15 分钟以上者一律作弃考处理。考试采 用闭卷形式,考试不合格人员(含缺考)可予以一次补考机 会,经考试合格颁发实验室生物安全岗位培训合格证。
(三)培训当天将下发培训资料,考试用签字笔由会务 组统一提供。
(四)因疫情原因,开课前 14 天内入境人员和有中高 风险地区的旅居史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才能参加培训及考核。所有人员需在进入会场前出示天府健康码(绿码), 并进行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参会,涉及到排队等候的要 求间隔距离至少一米,在参会期间如有发热发烧等疑似新冠 肺炎症状请及时报告会场工作人员。 (联系人:刘子仲 联系电话:028—84470906)
成都市锦江区医学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