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2号)有关要求,锦江区医学会将于7月13日下午举办全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典型感染事故;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等。
二、培训对象
从事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且尚未参加省市级岗位培训的人员。(培训名单详见附件)
三、培训及考核方式
医学会将统一组织所有学员进行集中培训和考核。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2年7月13日13:00开始签到
培训地点:锦江区医学会教学楼205教室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提交报名信息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培训的,缴费后概不退费。
(二)请参培人员带上身份证,培训结束后进行现场考试,考试时要求参考人员准时参加,独立完成,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一律作弃考处理。考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不合格人员(含缺考)可予以一次补考机会,经考试合格颁发实验室生物安全岗位培训合格证。
(三)培训当天将下发培训资料,考试用签字笔、笔记本由会务组统一提供。
(四)应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所有参培人员需提供48h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才能参加培训及考核。所有人员需在进入会场前出示天府健康码(绿码),并进行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参会,涉及到排队等候的要求间隔距离至少一米,在参会期间如有发热发烧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请及时报告会场工作人员。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28—84470907)
附件:2022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岗位培训参培名单
成都市锦江区医学会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