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医疗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组织工作
在四川省卫健委的领导下,省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负责全省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及管理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本年度锦江区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由锦江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锦江区医学会具体办理。
二、考核时间安排
(一)2019年7月,启动全省2018年至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10月中旬,完成2018年至201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主要工作。
(三)2020年1月底,完成定期考核不合格医师的培训及再考核工作。
三、考核形式和内容
本周期的考核工作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并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改版升级新系统(登录地址http://renew.cmda.net)。
根据《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简易程序业务水平测评形式可以为本人书写述职报告,主要执业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
(一)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
1、医师登录系统,完善和确认个人信息,并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个人自评,再通过卫生机构评定,考核机构审核。
2、通过“医师服务”app完成人文医学(包括法律法规)知识的考核。
3、医师可以使用中国医师协会国家级人文医学学习库和考评库,在网上进行反复学习后,直接在线考核,直至成绩合格。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其中一项未通过评定,即考核结果不合格。
(二)业务水平测评
1、简易程序的业务水平测评。医师可直接在线完成个人述职,提交卫生机构审核。考核机构对卫生机构审核通过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并完成人文医学考核的医师为本周期考核合格。
2、一般程序的业务水平测评。医师通过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合格后,需参加专业知识的考核。本周期我省统一采用“互联网+”测评模式,由省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统一组织,各市(州)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医师到指定考场,完成测评。测评结束,由省卫健委根据相关规定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四、考核类别及考核人员
考核类别: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
考核人员:2018年1月1日以前注册满两年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具备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质,截至2018 年1月1日注册满两年。(注意:2018年度已完成医师定期考核的人员今年需使用新系统进行考核。)
五、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试的,即为本周期考核不合格。
(二)医师在考核周期内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获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考核时仅考核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考核机构直接认定本周期考核不合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核周期内参加并完成3个月以上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性工作的医师,支援医院在对其工作成绩及职业道德进行评定时,应当参考受援机构的意见。
(二)考核机构要严格执行“良好行为记录”认定工作。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表彰或奖励,应当是设区的市及以上部门做出的表彰或奖励;认定为良好行为记录的科技成果,应当为获得设区的市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与业务工作相关发明专利的科技成果。
(三)在2018-2019考核周期内从执业助理医师晋升为执业医师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业务水平测试,不能按照“晋升上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方法予以免考。
(四)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本次考核的医师须提前向所在执业医疗卫生机构或组织提出申请,开具证明后交考核机构备案。考核机构同意延期考核申请后,方可延期。各市(州)定考办(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必须将延期考核医师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以PDF文件形式,在考试之前邮寄至省定考办备案。其它途径提交延期申请的一律不予接受,按无故缺考处理,并判定此次考核不合格。
七、联系电话
锦江区卫生健康局:84472403(严老师)
锦江区医学会:84470907(昝鑫)
附件:2018-2019年度全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程表
成都市锦江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