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精神,规范我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合理使用,锦江区医学会将于2020年11月26日上午举办锦江区2020年度下半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剂)资格培训及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二)《麻醉、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三) 新《处方管理办法》部分相关内容。
二、培训对象
区内各医疗机构医师及药师及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培训名单详见附件)
三、培训及考核方式
医学会将统一组织所有学员进行集中培训和考核。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本次集中培训及考核时间为11月26日上午09:00开始,请各参培人员提前30分钟到锦江区医学会教学楼(菱窠路90号)报到。培训完后进行当场闭卷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签到时间 | 培训及考核时间 | 培训地点 | 考试地点 |
8:30—9:00 | 9:00—12:00 | 教学楼204教室 | 204、401教室 |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提交报名信息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培训的,缴费后概不退费。
(二)请培训人员带上身份证原件,培训结束后进行现场考试,考试时要求参考人员准时参加,独立完成,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一律作弃考处理。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不合格人员(含缺考)可予以一次补考机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用与管理培训合格证。
(三)培训当天将下发培训资料,考试用签字笔由会务组统一提供。
(四)因疫情原因,开课前14天内入境人员和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居史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才能参加培训及考核。所有人员需在进入会场前出示天府健康码(绿码),并进行体温监测,全程佩戴口罩参会,涉及到排队等候的要求间隔距离至少一米,在参会期间如有发热发烧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请及时报告会场工作人员。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4470906)
附件:2020年度下半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调剂)资格培训参培名单
成都市锦江区医学会
2020年11月24日